首页 | 学院概况 | 党建工作 | 师资力量 | 学科建设 | 教学工作 | 科学研究 | 学团工作 | 专题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学院动态>>正文
材料学院切实构建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2021-03-20 00:28 肖海连  审核人:李桂村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逐级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义务,切实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据《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修订)》(青科大字〔201735号)、《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消防安全实施细则》(青科大字〔201738号)、《青岛科技大学突发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青科大字〔201739号)以及《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青科大字〔202014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材料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个人科研实验室的具体情况,材料学院成立了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具体落实了小组工作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模式,学院建立和完善了分级管理体系,要求各实验室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实验室,落到实处,不留任何死角。

近日,经过前期的政策宣传和政策解答之后,学院与各实验室安全直接责任人、实验室直接安全负责人与实验室使用人分别签订了《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学院备案并提交学校。通过签订责任书,督促并提醒实验室负责人和使用教师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头悬安全这根弦,时刻牢记安全责任意识,管好自己的实验室,管好自己的学生,脚踏实地落实安全实验相关防范措施,杜绝任何隐患的存在,确保学院实验室的安全。

(撰稿:肖海连;审核:李桂村)

 

附件【材料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doc已下载
附件【安全责任书1(学院与科研实验室、教学实验室责任人签订).docx已下载
附件【安全责任书2(科研实验室、教学实验室责任人与使用实验室人员签订).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您是第 位访客
 

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郑州路53号
电话:0532-84022814  邮编:26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