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件
材料字〔2014〕06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材建设工作条例
为加强学院的教材建设工作,适应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发展的需要,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本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培养人才、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教材建设是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中具有重要作用,学院设立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教材建设工作。
第二条 学院设立教材建设与出版专项基金,确保教材规划的实施和出版工作顺利进行,对优秀教材实行奖励。
第三条 教材建设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教材建设、教材研究、教材评介和教材选用四个方面。其基本任务是根据本院各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与课程建设的需要,统筹规划和组织完成教材的编著、编译、选用、印刷出版以及保障供应等工作,不断提高教材的质量和教材管理工作水平。
第四条 教材建设工作的指导方针是抓好重点教材和精品教材,全面提高教材编著质量;注重系列配套(如同一专业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教材的配套),有重点的逐步建设电子网络教材;完善教材工作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
第五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责任制,参编人员一般不宜过多(3~5人左右)。为保证所编教材在日后使用和修订工作中能够稳定并不断提高,教材编写人员的组成在年龄、职称方面应体现梯队和层次特点。鼓励由本院牵头联合其他高校共同编写各种规划教材或重点教材。重点教材是指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对实现教育目标起关键作用和具有重大影响的教材。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立项优先考虑:(1)质量好,已被国内众多高校采用的优秀教材;(2)本科生专业主干课程系列教材以及研究生学位公共课程教材;(3)符合国家新的专业目录、体现学科专业重组特征的教材;(4)在教改方面有明显特色,特别是与国家教育部和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相配套的教材;(5)学科在国内同行处于领先水平或专业的人才培养在国内具有相当知名度的专业教材;(6)对提高大学生、研究生思想素质、文化素质以及综合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教材。
第六条在编写教材前,作者要认真研究、分析国内外同类教材的特点,在总结教学改革与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确定教材内容,撰写教材编写大纲。教材编写大纲要以教学计划、课程基本要求为依据,经教研室(或课程组)反复认真讨论并签署意见,报学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方可作为教材编写的依据;在编写中,要遵守编审教材的基本要求,努力提高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全面提高教材的编著、编译质量。教研室和有关单位应统筹安排,为编者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编写时间,确保教材的编写质量和进度。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学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零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