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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听课制度
2015-10-19 16:54   审核人:

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件

材料字〔2006〕06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听课制度

根据学院发展要求和教师培养计划,各教研室教师除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科研任务外,对青年教师听课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1、听课人要在上课前进入教室,遵守教学秩序,尊重任课教师,听课人不得影响教师正常授课;

2、听课态度要认真,当堂写好听课记录。记清听课时间、班级、学科、授课人、课题;记全教学过程;记好分析,并及时、认真负责地做出课堂评价,填写在听课记录上;

3、课后与授课人交换意见,切磋技艺,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4、不得抄袭他人听课笔记或假造听课笔记。每月检查一次听课笔记或进行不定期抽查。

5、青年教师尽可能听双语教学,教研室在条件许可情况下,为青年教师提供双语授课培训。

6、教授、副教授应经常听年青教师讲课,并给予辅导。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零零陆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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