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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考试命题暂行规定
2015-10-19 16:47   审核人:

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件

材料字〔2015〕16号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考试命题暂行规定

一、关于考试命题的规范

1、考试命题原则上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

主观题与客观题分值各占一定比例,客观题总分值比例不超过40%,每种题型分值不超过20分;主观题总分值比例至少60%。

2、客观题及题型

客观题主要用于考察学生对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记忆性强,容易理解。题型主要包括:

(1)填空题,每空分值不超过1分。

(2)判断题,每小题分值不超过1分。

(3)名词解释题,每小题分值不超过2分。

(4)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分值不超过1分。

(5)多项选择题,每小题分值不超过2分。

3、主观题及题型

主观题主要用于考察学生的能力,包括分析能力、应用能力及综合能力。题目类型包括:

(1)简答题,每小题分值不超过5分。

(2)论述题,每小题分值不超过15分。

(3)案例材料分析题,每小题分值不超过15分。

(4)证明题,每小题分值不超过10分。

(5)较复杂的计算题,每题分值不超过15分。

(6)论文,视分值高低规定字数,如果主观题只有论文写作,分值至少占60分,论文字数不少于1000。

(7)材料分析题。每题分值不超过15分。

二、关于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的规范

1、凡属于培养方案中所列(必修)课程,必须有平时成绩,以便体现教师的过程管理工作和学生的平时学习状态。

2、学生的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20%-80%,成绩评定重在依据,必须有评分依据。

3、平时成绩依据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学生出勤情况、课内学习情况、课外学习情况。评分准则及具体要求须让学生清楚。

学生出勤考核须执行学校规定,缺课时数超过(含)总学时三分之一,取消考试资格。考勤成绩占平时成绩不超过10-20%,考勤次数以及每次考勤占据分值比例由任课教师确定。

学生课内情况可以采取课堂测验、研讨、回答问题、期中考试等方式考核,课内表现情况获得成绩不超过平时成绩的40-50%。

学生课外表现情况通过给学生布置课外作业方式考核,具体包括课程作业、课程小设计、课外阅读报告、课程小论文、社会调查报告等方式,课外表现情况获得成绩不超过平时成绩的30-60%。

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状况,任课教师有改革创新的自主权,核心是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培养学生的能力,评定成绩须有佐证材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零一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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