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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2015-10-19 16:29   审核人:

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件

材料字〔20060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选用优秀的教材对于教学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一部好的教材是一门好的课程的基础。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加强教材选用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在征求各教研室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全院基础课选用的教材;各教研室确定本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所选用的教材。

二、 选用教材应采取以下原则:

  1、基础课优先选用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九五国家重点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2、业课优先选用国家优秀教材和特色教材,保证教材内容的先进性;

   3、自编教材根据教学需要选用,不能因此而影响优秀教材的选用。

三、 未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或各教研室领导小组批准,任课教师不得随意选用或更新教材,包括教师本人主编或参编的教材。

四、 学院将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对专业主干课程选用的教材进行评议,对质量差的教材坚决予以淘汰。

五、 教材中心全面掌握各门课程所选用教材的信息,对于一些内容陈旧的教材有权向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建设性改选意见,并提供相关资料。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零零陆年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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