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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1年接收研究生调剂公告
2021-03-13 13:02 孙萍萍  审核人:

一、调剂政策

1、符合教育部2021年关于研究生调剂的相关政策和青岛科技大学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3、所有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二、调剂专业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081705  工业催化      学术学位

070301  无机化学      学术学位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三、调剂程序

1、在教育部研究生调剂系统开通之前,有意调剂的考生请加入2021年青岛科技大学材料学院考研调剂QQ群:399205885

2、教育部研究生调剂系统开通后,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申请调剂到我院相关专业。

3、审核报名情况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通知复试的考生务必于网上回复确认信息。具体复试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四、特别提醒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院将通过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通过调剂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2、学院对调剂如有通知,将会及时在学院网站及考研调剂QQ群发通知,请考生关注。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孙老师0532-84022621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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