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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0-05-22 13:36   审核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学校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的A类考生分数线。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不低于各学科(领域)招生计划的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学院要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

以上材料需要通过网上提交,提交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内容及要求:

按照人才选拔标准要求,针对学科特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学院将采用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三种方式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既重视考生初试成绩,也重视考生的一贯表现。复试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方式主要为笔试加面试,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总分低于50分)不予录取。

(1)复试内容

复试专业测试:满分为40分,采用视频监控下的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材料测试与研究方法,笔试时间为1小时。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40分,包括专业素养、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通过考生自己的英语口语自我介绍来测试考生实际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

3、调剂复试时间及安排

学院笔试时间:5月24日上午8:40-9:40;

学院面试时间:5月24日上午10:00-16:00.

笔试和面试分组具体请查看研究生复试系统http://yjsfs.qust.edu.cn,学院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对考生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评分程序和评分标准。

4、体检要求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核,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折合初试成绩(百分制)×70%+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总分满分)×100分。

(二)各专业采取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排名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四)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替考等;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3、复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在研招网的操作如下:

1、调剂志愿的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的,学校将在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但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不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复试结束后进行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

(七)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正式取得录取资格。

(八)研究生新生入学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四、其他

1、如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差较大,我校有权对考生再次进行复核考试并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2、复试、录取举报受理部门及电话:

材料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0532-84022870

3、本办法由材料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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