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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2020-05-19 16:51   审核人:

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文件和省招考院要求,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将2020年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调剂专业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包括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科教融合校所联培专项指标)

081705 工业催化 学术学位

070301 无机化学 学术学位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包括山东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教融合校所联培专项指标和南山学院帮扶结对单列计划指标

备注:

1、科教融合校所联培专项中,联合培养单位导师为第一导师,我校导师为第二指导教师;帮扶结对单列计划中,我校导师为第一指导教师,被帮扶单位导师为第二导师。

2、所有单列指标包含在总招生指标内,单列指标择优录取,欢迎学生咨询调剂。

二、调剂信息发布

(一)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完成。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8:00-20:00;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系统开通时间提交调剂申请。

(二)有意调剂的考生也可加入2020年青岛科技大学材料学院考研调剂QQ群(852898622)进行调剂咨询。

三、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五)未考统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统考科目的专业,如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不能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

(六)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三、调剂原则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不作为遴选依据。

四、调剂程序

(一)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完成。

(二)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放弃。

(三)接收调剂的考生应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

(四)调剂志愿的考生通过复试且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的,学校将在研招网进行待录取操作,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调剂志愿考生通过复试但拟录取专业与调剂专业不同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进行确认,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特别提醒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院将通过“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通过调剂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2、学院对调剂如有通知,将会及时在学院网站及考研调剂QQ群发通知,请考生关注。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孙老师0532-84022621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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