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中心 返回旧版

青岛科技大学材料学院2023年研究生调剂公告

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拥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目前可招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研究生和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2016年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2020年入选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学院现有博导15人,硕导85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领军人才2人、中科院“百人计划”1人、泰山学者5人、青年泰山2人,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6人。近几年学院研究生获得山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数量占学校总量的30%以上。

一、调剂政策

1.符合教育部2023年关于研究生调剂的相关政策和青岛科技大学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3.所有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5.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二、调剂专业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包括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青岛海洋研究所产教融合转向单列指标,其中中科院青能所的联培导师请查阅简介http://edu.qibebt.ac.cn/recruitment_type/daoshijianjie)

085601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只接收材料类相关硕士的考生)

三、调剂程序

1.在教育部研究生调剂系统开通之前,有意调剂的考生请拨打招生简章咨询电话咨询。

2.教育部研究生调剂系统开通后,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申请调剂到我院相关专业,申请产教融合的需要单独和学院招办孙老师联系。

3.审核报名情况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通知复试的考生务必于网上回复确认信息。学院初步定于4月6号开调剂系统,4月7号进行复试(采用学生线上,专家线下的形式),具体复试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通知。复试所需材料可以参照一志愿复试安排准备,具体参见链接青岛科技大学材料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qust.edu.cn),复试系统使用说明和青岛科技大学思想道德政审表见附件。

四、特别提醒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院将通过“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通过调剂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2.学院对调剂如有通知,将会及时在学院网站更新,请考生关注。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孙老师0532-84023949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