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一)机构设置
1.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工作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同时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名单,已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学科或专业为单位成立相应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原则上须由五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3.所有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次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本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本次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一志愿复试的基本条件
1.学院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的A类考生分数线,具体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2.报考“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
学科门类 |
代码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工学(非照顾) |
08 |
232 |
30 |
36 |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对进入复试的考生,学院要对以下材料进行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一志愿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等;
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以毕业的考生:提供成绩单;
7.《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思想道德考核表》,要求考生所在单位盖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考生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县级政府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8.“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入伍前学历材料、《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放,非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需要通过网上提交并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参加笔试。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所有一志愿考生复试方式均为现场复试。
2.基本要求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针对不同学科特点,科学确定复试内容。学术型学位专业要着重考察学生的基础理论掌握情况和科研能力;专业学位专业则应偏重于考察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院采取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既重视考生初试成绩,也重视考生的一贯表现。
3.现场复试方式的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考核方式主要为笔试加面试,复试成绩由专业笔试、专业面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复试内容
①专业测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②专业面试: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80分)、外语口语(满分20分),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计分,但是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4.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上述考核外,必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推荐免试生已在推荐阶段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但要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试行)》要求对其进行考核。
(三)复试时间及安排
复试时间及安排
学院专业课笔试时间:2023年4月3日9:00-11:00 地点:四方校区第三教学楼406教室
学院专业综合面试时间:2023年4月3日13:30-18:00 地点:第二实验楼101和203会议室(具体名单笔试之前发布)
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签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保密室备查。
(四)关于复试程序的实施措施
1.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各学科的复试组织,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2.加强考前、考中管理,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
3.学院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学科或专业为单位成立相应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原则上须由五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所有成员均实行回避制度,如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员参加此次复试的,不得参与本次复试工作。
4.不论采取何种形式进行复试,各复试小组均须依据各学院复试细则的要求,拟定多套难度相当的试题组成试题库,保证试题难度相对统一,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在复试中做好记录,写出评语。
5.同一学院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应由学科负责人员在面试前召集所有评委统一评分尺度,并在每组复试1-2名考生后进行集中试评,进一步校正组间误差,保证复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6.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各级监督、督查小组加强网上巡查,及时纠正复试中存在的问题,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五)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将诚信考核贯穿于整个复试录取工作,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对在职人员应注意考核其工作实绩,对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其在校期间表现与学习成绩。
(六)体检要求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审核,新生入校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学院对复试考生开展考前3天健康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检测结果阳性的将检测结果报告各招生学院;考试当日或考试期间出现可疑症状的,现场进行抗原检测。检测阳性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满分100分)=折合初试成绩(100分)×70%+折合复试成绩(100分)×30%。
其中:
1.折合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成绩满分)×100
2.折合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
(二)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该专业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中不同学习方式的考生,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同等条件下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统考科目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在复试中与报考专业考生同时复试,单独计算复试成绩,并以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三)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重要的录取参考,具体时间以复试安排为准。
(四)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
5.“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或复试科目中需要加试政治成绩低于60分的。
(五)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进行录取,并以接受待录取状态作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六)所有一志愿考生名单的排名将在复试结束后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所有考生在通过国家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才正式取得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入学复查,未通过入学复查考试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3-29
附件一:材料学院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名单
考号 |
姓名 |
考号 |
姓名 |
104263000001032 |
吴*杰 |
104263000001069 |
吴*豪 |
104263000002930 |
刘*震 |
104263000001061 |
娄*昊 |
104263000007358 |
赵*琪 |
104263000003536 |
杨*彤 |
104263000005043 |
孟*飞 |
104263000001055 |
孔*策 |
104263000001028 |
吴*辰 |
104263000001043 |
李*飞 |
104263000005572 |
刘*发 |
104263000003957 |
马*飞 |
104263000002927 |
张*祺 |
104263000003955 |
王*羽 |
104263000004717 |
田*宁 |
104263000003404 |
商*英 |
104263000001003 |
石*然 |
104263000006748 |
郭*原 |
104263000006300 |
刘*慧 |
104263000007436 |
宋*颖 |
104263000005575 |
郭*月 |
104263000004720 |
赵*玥 |
104263000001044 |
付*辉 |
104263000006797 |
马*燕 |
104263000001064 |
王*峰 |
104263000001057 |
李*群 |
104263000001059 |
刘*琪 |
104263000007102 |
王*宇(退伍士兵计划) |
104263000001052 |
朱*正 |
104263000001068 |
李*昌 |
104263000002934 |
张*扬 |
104263000001049 |
李*鑫 |
104263000005289 |
王*雪 |
104263000005288 |
孔*一 |
104263000007284 |
王*迪 |
104263000004727 |
孙*兆 |
104263000004728 |
孙*兵 |
104263000004736 |
王*光 |
104263000003952 |
王*宁 |
104263000005429 |
王*新 |
104263000001050 |
傅*腾 |
104263000002932 |
王*宇 |
104263000001071 |
李*松 |
104263000003950 |
高*男 |
104263000006302 |
尹*梦 |
104263000001063 |
郑*华 |
104263000005287 |
安*飞 |
104263000002936 |
黄*东 |
104263000004746 |
郭*轩 |
104263000004729 |
冯*祯 |
104263000003275 |
刘*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