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学院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科学规范,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根据《青岛科技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和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教师和合作企业负责人共同组成,负责材料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遴选工作。
组 长:李桂村 孟照国
副组长:葛夫国 隋凝
成 员:孙瑞雪 孙琼 逄贝莉 张帅 刘欣 居佃兴
企业代表
秘 书:刘亚鑫
(二)审核小组
学院成立审核小组负责对推免生的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各类加分项目进行考察审核。
组长:付文静
组员:刘亚鑫 潘超超 贾玺章 柳锡远
(三)监督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院推免工作过程和程序进行监督,受理学院推免工作中的异议和申诉。
组长:李林华
组员:张猛 姜迎静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人数
材料工程“卓越工程师”遴选人数为13人。面向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
(二)遴选范围
申请材料工程“卓越工程师”的学生必须是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涉及本科专业为材料化学、材料物理、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三)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综合遴选条件及要求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2、在计算学业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时,课程考试成绩使用首次成绩。降级及转专业学生按其当前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评价。
3、依据《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学生前6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40%。
4、学生前6个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40%。
5、外语成绩较好,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含)以上,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62分(含)以上;其他语种(俄语、日语、德语)的推免生亦应达到相对应成绩标准并提供对应等级证明。
6、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后复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7、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和体育实践课(健康跑)达到本科教学要求,体检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8、参与遴选的学生应主动报备有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并声明回避关系,否则取消参与遴选的资格。
三、遴选程序
(一)遴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1、布置推免遴选工作,将本遴选方案、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等情况向全体学生公示。以综合测评成绩为排序依据,由高到低依次推荐。
2、组织企业宣讲。9月10日完成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面向有意向报名学生的宣讲。
3、符合遴选条件的学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材料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报名申请表》。各项信息须客观、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报名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参与其他志愿的选拔。第一志愿录取,不再组织其他志愿面试。
4、“卓越工程师”审核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5、拟推荐学生必须参加校企联合组织的复试且合格后方可被录取。
(二)学生须配合完成的工作
1、配合专项计划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完成综合测评排名。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但放弃推荐资格的学生须本人自行书写《放弃推荐资格的声明》,声明中应说明放弃的原因,本人签名按右手食指指印确认,存档备查。
3、主动报备声明回避关系。
4、本人应提交的获奖证书、证明等材料务必详尽,且必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备查验。
5、已确认拟录取的学生应当遵守校规校纪,发生违纪行为的(含本科不能毕业情况),取消拟录取资格,并追缴已发放的研究生助学金。
四、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信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钰烯腐蚀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将根据各企业要求和专业特点等情况,分别确定面试人员范围和面试标准。
2、校企联合面试工作小组参加面试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学校方面的专家须由本学科领域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由专职教师担任复试小组秘书。面试专家小组成员中,凡与被面试考核者是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必须回避。
3、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中,其中专业素养占60%,综合素养占40%。专业素养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对复杂工程问题的认识分析能力;综合素养主要考查学生的表达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心理健康水平,卓越工程师岗位的潜在适应能力等。
五、录取及相关要求
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同组成,其中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录取方式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9月12日完成录取工作,将学院拟推荐名单,连同统计材料(学习成绩统计表、奖励证明材料及排序情况等)在学院范围内张贴纸质版公示材料,同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三日。
六、监督与复议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全过程接受全院师生监督,推免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推免工作,接受实名申诉和举报,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在申请推荐过程中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且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对在当年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参加申请推免,且未主动申请回避的工作人员,如发生影响推免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期内向监督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复议程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监督小组依据事实及时回应和处理。
六、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
联系人:刘亚鑫
咨询电话:84022804
申诉举报电话:84023949,邮箱:jyjqust@163.com
复议材料递交地址:材料学院223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卓越工程师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