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人员,现将初选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2025年4月9日-4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反馈至材料学院楼303办公室,电话:0532-8402280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