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政策
1、符合教育部2024年关于研究生调剂的相关政策和青岛科技大学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3、所有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合格学术型考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学位,专业学位如果调入到学术型专业,统考科目必须完全相同,即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可以调入学术型专业,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允许调入到设置英语一的学术型专业。
二、调剂专业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含中科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和中科院海洋研究所产教融合项目) 学术学位(全日制)
085601 材料工程(含中科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和山东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产教融合项目) 专业学位(全日制)
三、调剂程序
1、在教育部研究生调剂系统开通之前,有意调剂的考生请拨打招生简章咨询电话咨询。
2、教育部研究生调剂系统开通后,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申请调剂到我院相关专业。
3、审核报名情况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通知复试的考生务必于网上回复确认信息。具体复试安排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四、特别提醒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院将通过“系统”完成调剂、复试、拟录取的相关程序。未通过调剂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2、学院调剂复试工作将采取线下笔试加综合面试的形式,具体复试安排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公告。
3、对于产教融合项目调剂咨询工作请一定电话咨询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信息。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孙老师 0532-8402394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