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2022级实验班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教研室反映。
联系邮箱:sunqiong@qus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