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经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将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公示(详见下载区),公示期为6月11日至6月15号。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反映。
监督电话:0532-84022621
办公地点:材料学院楼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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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