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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材料学院第一届“纳米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恰逢今年建党100周年之际,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学校党史学习教育精神要求,弘扬“艰苦创业,不断创新”的“纳米精神”,在学院广大师生中营造科技创新氛围,提升青年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构筑德智美体劳“五位一体”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推进学院学风建设高水平发展。材料学院拟举办第一届“纳米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为科技节相关赛事之一,“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养大学生学术思想,拓宽视野,提供师生之间的交流机会,搭建培养学术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平台。

一、举办单位:青岛科技大学材料学院

二、参赛报名:材料学院在校本科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

三、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全国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四、参赛报名:(2021年4月-5月)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进行报名或微信公众号(名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请各团队于5月20日前提交作品。

其余相关文件要求参考http://cxcy.qust.edu.cn/info/1024/1864.htm

五、相关准备材料:

(一)《第七届青岛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作品推荐表》(附件);

(二)商业计划书;

(三)项目演示PPT文档;

(四)项目1分钟展示视频。

六:学院答辩时间:2021年5月底

参与报名同学加qq群:860324101

七、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学院一等奖(占比赛项目的10%),学院二等奖(占比赛人数的10℅)和学院三等奖(占比赛人数的15℅),经组织评选后,对获得奖励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将获奖项目报送青岛科技大学校级比赛。




材料学院

2021年4月30日